社保缴纳类型详解
我国社保制度分为基本社保和补充社保两大类,其中基本社保由政府强制征收,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险种;补充社保由个人自愿缴纳,包括社保补充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基本社保
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是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丧失劳动能力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达到退休年龄时即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是用于保障疾病、生育、工伤等医疗费用支出的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就医时可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是为失业人员提供生活保障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累计满1年,非本人主观原因失业后可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
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是为因工作遭受事故或患职业病的职工提供医疗救治、生活保障和经济补偿的社会保险,事故或疾病得到认定后可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是为生育职工提供生育期间医疗和生活保障的社会保险,参保女职工生育时可享受生育津贴和产前检查报销待遇。
补充社保
社保补充医疗保险
社保补充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医保补充”)是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由个人自愿参保,参保后可享受比基本医保更高的医疗报销比例和范围。
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一种个人住房储蓄制度,由个人和单位共同缴纳,缴存后可在购买、建造、翻修自住住房时申请贷款。
自己缴纳社保
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等无单位人员可自行缴纳社保,具体缴费方式如下:
1. 养老保险:按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收入的20%缴纳。
2. 医疗保险:按户籍所在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缴纳。
3. 失业保险:按户籍所在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0.5%缴纳。
4. 工伤保险:按户籍所在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0.2%缴纳。
5. 生育保险:女职工按户籍所在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0.5%缴纳。
对于未参保人员,可以补缴社保,补缴期限一般为自欠缴之日起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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