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内容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是一种社会保险制度,为参保职工提供基本医疗保障。职工医保的待遇内容主要包括:基本医疗服务、辅助医疗服务、生育服务、重特大疾病医疗服务和退休人员医疗服务。
基本医疗服务
基本医疗服务是指参保职工在医疗机构就医时,享受的基础性医疗保障。包括:
门诊基本医疗服务,如挂号、诊查费、检查化验费、治疗费等;
住院基本医疗服务,如床位费、治疗费、护理费、药费等;
急诊基本医疗服务,如急诊挂号、急诊检查化验、急诊治疗等。
辅助医疗服务
辅助医疗服务是指参保职工在基本医疗服务的基础上,可以享受的补充性医疗保障。包括:
康复治疗服务;
预防接种服务;
健康体检服务。
生育服务
生育服务是指参保职工在怀孕、分娩、流产等期间,可以享受的医疗保障。包括:
产前检查费;
分娩费;
流产费。
重特大疾病医疗服务
重特大疾病医疗服务是指参保职工患有重特大疾病时,可以享受的特殊医疗保障。包括:
住院费;
手术费;
治疗费;
药费。
退休人员医疗服务
退休人员医疗服务是指参保职工退休后,可以享受的医疗保障。包括:
门诊基本医疗服务;
住院基本医疗服务;
急诊基本医疗服务;
特殊病种诊疗服务。
上述内容是职工医保待遇内容的主要部分。具体待遇内容由当地政府和医疗保障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参保职工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缴纳职工医保费用,以享有相应的医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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