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指南
为保障职工养老金权益,国家出台政策,允许在不同地区就业的职工进行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确保其养老保险权益不中断。
转移接续流程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流程主要分为以下步骤:
1. 提出转移申请:职工需向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移申请,并提供身份证、养老金手册等相关材料。
2. 审查材料:社保经办机构会审查职工提供的材料,确认其是否符合转移条件。
3. 开具转移单:经审核符合条件,社保经办机构会为职工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清算表》(以下简称转移单)。
4. 携带转移单前往新参保地:职工携带转移单前往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并按照要求办理参保手续。
5. 社保经办机构对接: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会接受并接收职工转移单,并核对转移信息。
6. 信息对接完成: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与职工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对接完成,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成功。
转移接续条件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需满足以下条件:
1. 同一省内转移:职工在省内不同市或县之间转移,不受转移次数限制。
2. 异地转移:职工在不同省区之间转移,累计转移次数不超过一次。
3. 养老保险缴费满一定年限:职工转移前已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20年(含20年)。
4. 无欠缴养老保险费:职工在办理转移前无欠缴养老保险费的情况。
转移接续影响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后,将产生以下影响:
1. 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职工原参保地和新参保地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有利于提高职工养老金待遇水平。
2. 养老金待遇受新参保地政策影响:职工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待遇,将按照新参保地养老保险政策计算发放。
3. 个人账户储存额转移:职工个人账户储存额会随转移单转移至新参保地,保障职工个人积累的资金不受影响。
转移接续注意事项
职工在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 转移单的保管:转移单是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重要凭证,需妥善保管。
2. 及时办理:职工应在符合条件后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避免因延误造成损失。
3. 主动咨询:职工在转移接续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以主动咨询社保经办机构或拨打相关咨询电话。
4. 资料准备齐全:办理转移接续时,需准备身份证、养老金手册、参保缴费证明等相关资料。
5. 配合社保经办机构:社保经办机构在办理转移接续过程中,可能会要求职工提供额外的资料或核实相关信息,职工应积极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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