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新规
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的新规旨在优化个人账户制度,保障大病保险和普通门诊保障的资金需求,提高职工医保基金使用效率。自2021年4月16日起,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将发生以下主要变化:
个人账户归属
新规明确,个人账户由职工本人及其所在单位共同缴费形成。其中,单位缴纳的费额不再划入个人账户,全部划入统筹账户。
个人账户使用范围缩小
职工个人账户的资金只能用于支付本人及配偶、子女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不得用于支付大病医疗费用、住院医疗费用和门诊重大疾病费用。
个人账户划入标准不变
职工个人账户划入标准不变,仍然按照本人工资的2%划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余额不足时,职工可以自付费用,也可以通过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
参保人员医保卡升级
自2022年1月1日起,参保人员的医保卡将升级为“一老一小”专属医保卡,用于支付普通门诊费用和个人账户余额。
特殊情况下可调剂使用
对于部分高龄退休人员、患有慢性病或重大疾病的退休人员等特殊人群,在个人账户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可申请经办机构将统筹基金的费用调剂使用,保障其医疗保障需求。
划入原则及金额
每月通过单位缴纳职工医保的职工,个人账户划入金额=个人缴纳职工医保的金额×2%。
例如,某职工月工资6000元,个人缴纳职工医保的金额为120元(6000×2%),那么其个人账户每月划入金额为240元(120×2%)。
新规影响
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新规的主要影响如下:
减少大病保险和普通门诊保障的资金压力,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
确保职工医保制度的可持续发展,防止个人账户透支和基金亏空。
保障低收入人群和慢性病患者等特殊人群的医疗保障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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