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养老保险断交续交及补缴指南
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一旦中断,将影响退休后养老待遇的领取。因此,断交的职工应及时续交或补缴养老保险。本文将详细介绍职工养老保险断交的续交和补缴流程。
一、续交职工养老保险
职工因失业、停薪留职等原因中断缴费,在就业或恢复工作后应当及时续交养老保险。续交方法如下:
携带身份证、就业证明或恢复工作证明等材料,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续保手续。
补缴中断期间的养老保险费。补缴费计算公式为:补缴基数×缴费比例×补缴月份数。
补缴费可以通过银行柜台、网上银行或社保经办机构自助终端机进行缴纳。
二、补缴职工养老保险
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时办理退休手续或符合补缴条件,可以申请补缴养老保险。
1.
补缴条件
符合补缴条件的职工包括:
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不足。
已退休,但享受职业年金待遇时超过原省连续缴费年限的。
因参军入伍、出国留学等原因中断缴费,后复员、回国未及时补缴的。
2.
补缴程序
符合补缴条件的职工可按照以下程序补缴养老保险:
携带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等材料,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补缴申请。
社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核定补缴基数和补缴金额。
补缴费由个人一次性缴纳至社保经办机构指定的账户。
3.
补缴费用
补缴费用由个人承担,计算公式为:补缴基数×缴费比例×补缴月份数。
4.
补缴时限
补缴的时效受理期一般为法定退休年龄后10年内。超过时效,无法再补缴。
注意事项
1. 续交或补缴养老保险应及时办理。超过缴费期限将无法补缴,影响退休待遇。
2. 补缴基数一般由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当时政策规定确定。
3. 补缴费缴纳后,由社保经办机构统一登记入账,并计算缴费年限。
4. 补缴养老保险后,退休待遇将根据补缴年限和缴费基数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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