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个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抵扣
职工个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抵扣政策是国家鼓励个人进行养老储蓄的税收优惠政策,旨在减轻个人退休后的经济压力。
缴费基数确定
职工个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由个人选择,在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120%之间,且不得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抵扣额度
个人在缴纳职工个人养老保险时,可按缴费基数的12000元/年在个人所得税前进行抵扣。
操作流程
开通个人养老金账户
选择缴费基数
定期缴纳养老保险费
年底在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申报抵扣额度
税收优惠
缴费基数不纳入当期工资总额,即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且个人所得税抵扣额度不占用其他税收优惠项目。通过税收优惠,个人将获得一笔长期储蓄用于养老的税前收入。
注意事项
税收抵扣额度每年最高12000元
缴纳养老保险费后无法追加缴费或退保
退休后领取养老金时,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适用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就业人员
已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未享受财政补贴的企业和事业单位职工
举例说明
假设小明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10000元,选择60%的缴费基数,则其每年缴纳的职工个人养老保险费为:
10000元 × 60% × 12月 = 72000元
小明可在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抵扣:
72000元 × 12000元/年 = 12000元
抵扣后,小明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将减少1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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