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关于参保人员转移接续的疑问解答
聊城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正在进行中,部分参保人员对于转移接续存在一些疑问。本文将针对常见问题进行解答,帮助参保人员顺利实现养老保险转移接续。
参保人员转移接续的适用范围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从本市事业单位调动到外地事业单位
从外地事业单位调动到本市事业单位
从省外事业单位调动到本省事业单位
从本省事业单位调动到省外事业单位
转移接续所需材料
办理转移接续手续时,参保人员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个人身份证
社保卡
户口簿
调动通知书
养老保险参保证明
离职前所在单位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及缴费年限证明
转移接续的办理流程
参保人员应在调动前到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转移接续手续,具体流程如下:
填写《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提交所需材料
缴清转移接续费用
领取《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通知单》
前往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接续手续
缴费基数和缴费年限的认定
缴费基数:转移接续后,新参保地的缴费基数以调动前原参保地的缴费基数为基础,根据调动前后的工资变动情况进行调整。
缴费年限:转移接续后,参保人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将原参保地和新参保地的缴费年限合并。
转移接续费用
转移接续时,参保人员需缴纳转移接续费用,费用标准为:
转移接续费=原参保地缴纳养老保险费×(1+计息利率)^调动年限
计息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五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
其他常见问题
Q:转移接续后,原参保地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如何处理?
A:原参保地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将转入新参保地的个人账户。
Q:转移接续后,可以同时享受两地养老金待遇吗?
A:参保人员只能按照累计缴费年限领取一份养老金,无法同时享受两地养老金待遇。
Q:如果调动后未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会有什么影响?
A:未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会造成缴费中断,影响个人养老金计算和领取。
总之,聊城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中,参保人员应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确保养老保险权益的连续性。如遇特殊情况或其他疑问,可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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