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一次性补缴社保政策及缴费时限要求
为了保障广大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权益,绍兴市出台了一次性补缴社保政策,允许符合条件的个人申请补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费。本文将详细介绍绍兴一次性补缴社保政策,包括缴费时限要求等重要信息。
补缴条件
在绍兴市户籍或有工作住所的个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一次性补缴社会保险费:
在绍兴市无工作单位且未参加社会保险,且未领取失业保险金;
在绍兴市无工作单位,但原先参加了社会保险,因各种原因中断缴费;
在绍兴市有工作单位,但单位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或缴费不全;
因工作变动或其他原因,需要转移社会保险关系的;
符合其他相关规定条件的个人。
补缴时限要求
根据绍兴一次性补缴社保政策,一次性补缴的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自办单位补缴的截止日期为用人单位注销前;个人补缴的截止日期为提出申请的次月底。
养老保险
个人补缴养老保险费,需要缴纳欠缴期间内个人应缴纳的全部费用,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和个人账户养老金。补缴年限最长不得超过10年,从补缴申请月起计算。
医疗保险
个人补缴医疗保险费,需要补缴欠缴期间内个人应缴纳的全部费用。补缴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从补缴申请月起计算。
补缴方式
申请一次性补缴社保费,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
携带相关材料前往绍兴市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登录绍兴市人力社保局网站或手机APP,在线提交补缴申请;
委托他人携带相关材料代为办理。
相关材料
申请一次性补缴社保费,需提供以下材料:
材料名称 | 说明 |
---|---|
身份证 |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户口本 | 申请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如已注销提供户籍证明) |
工作证明 | 申请人在绍兴市工作经历证明 |
失业证明 | 申请人失业证明(如有) |
其他材料 |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补缴单位人事档案、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社保缴费证明等) |
注意要点
申请一次性补缴社保费时,应注意以下要点:
补缴社保费后,不能再享受企业缴纳社保费的优惠政策;
补缴的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将计入个人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但不会影响退休年龄和退休后待遇;
补缴社保费后,个人医保账户的余额不会一次性返还,而是按照规定逐月返还;
个人补缴社保费,原则上按照个人全额缴纳标准计算,不享受单位缴纳部分的减免政策。
通过绍兴一次性补缴社保政策,符合条件的个人可以补缴此前欠缴的社会保险费,保障自己的社会保险权益。因此,建议符合条件的个人及时了解和申请一次性补缴社保政策,避免因社保缴费中断或缺缴而影响未来的养老和医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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