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比例详解
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缴费制度。缴费比例分为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两种。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准。具体缴费比例如下:
单位缴费基数 | 单位缴费比例 | 个人缴费基数 | 个人缴费比例 |
---|---|---|---|
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 16% | 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 8% |
职业年金缴费比例
职业年金缴费基数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为基准。具体缴费比例如下:
单位缴费基数 | 单位缴费比例 |
---|---|
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 6% |
缴费方式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单位缴费部分从单位基本支出中列支,个人缴费部分从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养老保险费用按照规定缴费比例按月缴纳,不得滞纳或少缴。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纳入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征收。
缴费基数变化
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每两年调整一次,调整时间为奇数年1月1日。调整后的缴费基数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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