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缴纳比例,调整机制和缴费上限
根据《福州市社会保险条例》(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3号),福州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由以下因素决定:
1. 个人月平均工资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础确定。个人月平均工资由用人单位根据上年度职工本人实际取得的工资性收入计算得出。
2. 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8%,单位缴费比例为20%。
3. 缴费上限和下限
(1)缴费上限:福州市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上年度福州市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
(2)缴费下限:福州市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上年度福州市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4. 缴费基数调整机制
福州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每年根据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增长情况进行调整。调整时间一般在次年6月1日。
5. 具体缴费基数计算方法
个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 上年度个人月平均工资 × 8%
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 上年度个人月平均工资 × 20%
案例:
2023年福州市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计算方法举例:
假如小明2022年度实际取得的工资性收入为15万元,则其2023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计算如下:
个人月平均工资:15万元 ÷ 12个月 = 12500元
个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12500元 × 8% = 1000元/月
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12500元 × 20% = 2500元/月
附加信息:
福州市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实行省级统筹制度。
参保职工未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其养老金待遇按实际缴费年限和缴费基数核定。
缴费基数过低可能影响退休后养老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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