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跨省转移办理流程
社保跨省转移是指参保人员因工作、户口等原因从一个省份搬迁到另一个省份,需要将自己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至新省份。跨省转移涉及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个险种。
转移条件
参保人员已在原参保地累计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上年度的最低缴费基数。
拟转移的省份属于参保人员的新户籍所在地或新工作所在地。
参保人员与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已解除劳动关系或服务关系。
转移流程
1. 办理转移手续
参保人员在离开原参保地前,应向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转移申请。经办机构会审核相关材料,并出具《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2. 接收地受理
参保人员持《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到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接收手续。经办机构会审核材料,并出具《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确认表》。
3. 原参保地划转
新参保地经办机构收到《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确认表》后,会向原参保地经办机构发出《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划转通知书》,要求其将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关系和账户资金划转至新参保地。
4. 新参保地接入
原参保地经办机构收到划转通知书后,会将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关系和账户资金转移至新参保地。新参保地经办机构会建立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账户,并继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5. 档案转移
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档案原件由原参保地经办机构寄送至新参保地经办机构。
注意事项
社保跨省转移必须在参保人员离开原参保地前办理。
转移过程中,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权益不会中断。
参保人员在转移后,享受新参保地的社会保险待遇。
参保人员如果需要转移社保,需提前与原参保地和拟转移地的社保机构沟通和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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