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新政策续写,2023年养老金再迎调整
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社会保险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对社保缴费、待遇领取、监管执法等方面做出多项修改。现梳理《征求意见稿》要点如下:
参保缴费
1. 提高缴费下限:《征求意见稿》明确,用人单位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其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这意味着,2023年起,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社保费的下限将进一步提高。
2. 扩大社保覆盖范围:《征求意见稿》提出,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愿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
待遇领取
1. 调整养老金计发办法:《征求意见稿》拟将养老金计发办法从目前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调整为“本人历年缴费总额”,并按照参保缴费情况分档计发养老金。
2. 提高社保待遇领取年龄:《征求意见稿》明确,今后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将逐步调整至男女同为65岁,具体调整方案由国务院另行制定。
监管执法
1. 加强社保费征收稽核:《征求意见稿》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加强对用人单位社保费申报、缴纳等情况的核查,并建立健全社保费征收稽核制度。
2. 完善社保信息公开制度:《征求意见稿》明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社会保险信息公开制度,为参保人员查询个人社保信息提供便利。
解读与展望
《征求意见稿》的发布,标志着社保政策将迎来新一轮改革。其中,养老金计发办法的调整、退休年龄的提高以及社保费征收稽核力度的增强,将对参保缴费、待遇领取以及监管执法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一方面,养老金计发办法的调整更加公平公正,有利于保障长期参保缴费人员的养老金待遇。另一方面,提高退休年龄和完善社保信息公开制度,既有利于缓解社保基金压力,也有利于提高社保系统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下一步,人社部门将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征求意见稿》,为2023年社保政策的调整做好准备。参保人员可密切关注社保政策的最新动态,及时了解并做好相关的应对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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