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社保)暂停办理是指投保单位或个人暂时停止缴纳社保,从而暂停享受社保待遇。此举适用于用人单位因经营困难或个人因家庭变故等原因,暂时无法缴纳社保的情况。
二、暂停办理申请条件
用人单位暂停办理:
经营困难、停产停业或歇业;
员工人数低于最低缴费人数;
因不可抗力事件(如自然灾害、疫情等)无法缴费。
个人暂停办理:
连续失业超过6个月;
因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继续缴费;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等。
三、暂停办理流程
1. 申请准备
用人单位需准备以下材料:
暂停办理申请表;
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缴费台账或缴费清单等证明文件。
个人需准备:
暂停办理申请表;
身份证复印件;
失业证明或其他特殊情况证明。
2. 提出申请
用人单位应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暂停办理申请,个人则应向当地社保中心申请。
3. 审批核定
社保经办机构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将予以批准,并核定暂停办理的起止日期。
四、暂停办理时间及待遇
暂停办理的时间最长不超过12个月。期间,用人单位可申请延长,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个人暂停办理时间不受限制。
暂停办理期间,投保人将停止享受社保待遇,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
五、恢复办理
用人单位或个人恢复缴费能力时,应按规定及时恢复缴纳社保。恢复缴费后,社保待遇将从恢复缴费之日起重新开始享受。
表格:社保暂停办理所需材料
| 材料类型 | 用人单位 | 个人 |
|---|---|---|
| 暂停办理申请表 | 是 | 是 |
| 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 是 | - |
| 缴费台账或缴费清单等证明文件 | 是 | - |
| 身份证复印件 | - | 是 |
| 失业证明或其他特殊情况证明 | -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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