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并轨时间表
社保并轨是指将原有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进行合并,实现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社保并轨的实施分阶段进行,以下是具体的实施时间表:
2018年
2018年7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改革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了社保并轨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
2019年
2019年2月28日,人社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并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级人民政府制定并轨具体方案,按程序报人社部、财政部备案。
2019年3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明确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并轨方式。
2020年
2020年1月1日,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并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2020年7月1日,部分省份开始实施社保并轨。主要涉及河南、吉林、安徽、宁夏、山西、重庆、西藏、新疆等省份。
2021年
2021年1月1日,其余省份全部实施社保并轨。至此,社保并轨工作基本完成。
并轨后变化
社保并轨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合并为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享受统一的待遇。
合并前 | 合并后 |
---|---|
缴费标准不同 | 统一缴费标准 |
待遇标准不同 | 统一待遇标准 |
待遇计算方法不同 | 统一待遇计算方法 |
参保范围不同 | 统一参保范围 |
社保并轨的实施,有利于解决城乡养老保险制度不统一、不公平的问题,保障农民工和城乡居民的养老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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