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失业补贴领取条件
社保失业补贴是政府为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保障其基本生活而提供的一种社会保障待遇。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领取社保失业补贴:
个人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年满16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非因个人意愿中断就业;
已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1年以上,且中断就业前24个月内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18个月;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取得失业登记证;
具备劳动能力。
失业原因
单位依法终止劳动合同(除劳动者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达成解除劳动合同协议);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
单位因自身原因暂时停工停产,员工因此中止劳动关系超过30天;
员工被人民法院判决解除劳动合同(除劳动者有违法行为)。
补贴领取期限
失业登记之日起12个月内为失业保险金领取期;
领取期满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延长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4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的人员;
50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的人员;
60周岁以上的人员。
补贴领取金额
失业保险金标准按所在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失业保险基金最低保障标准的80%执行,最低标准不低于1260元。
失业期间,企业职工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一次性提取使用。
办理流程
在失业后30天内到户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失业登记;
提交《失业人员登记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等相关材料;
经过失业登记审核通过后,申领《失业登记证》;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自收到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失业人员进行资格核实,符合条件的,发放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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