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养老保险领了一年过世的后续领取详解
社保养老保险是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的重要制度。部分参保人在领取养老金期间不幸去世,那么其社保养老金还能继续领取吗?本文将对该问题进行详细解答。
过世后养老金的领取条件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参保人领取养老金满一年后去世的,其遗属可以继续领取其剩余未领取的养老金,包括:
生前未领取的当月养老金;
生前未领取的上年度养老金结余。
领取方式
遗属领取养老金需要向参保人所属的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参保人的死亡证明;
遗属的身份证明;
与参保人关系证明(如结婚证、户口簿等)。
领取期限
遗属领取养老金的期限为:
参保人领取养老金满一年后去世的,遗属可领取剩余的养老金;
参保人领取养老金不满一年去世的,遗属可领取上年度养老金结余。
具体领取流程
第一步:申请
遗属向社保经办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第二步:审核
社保经办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第三步:发放
审核通过后,社保经办机构将发放剩余的养老金或上年度养老金结余。
特殊情况
参保人去世前已办理退休手续但尚未领取养老金的
遗属可一次性领取参保人上年度养老金结余,不需要满一年。
参保人去世时遗属未满16周岁的
遗属可委托他人代为领取养老金,直至年满16周岁。
参保人去世时遗属已满16周岁的
遗属可以自行领取养老金。
注意事项
遗属领取养老金时,需要提供参保人的死亡证明、身份证明和关系证明。
遗属领取养老金的期限有限,逾期不领取视为放弃。
遗属领取养老金不影响自己的养老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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