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保障管理办法人社部解析
社会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保障管理办法由人社部于2021年制定,旨在规范意外伤害保障业务的管理,保障参保职工的合法权益。以下是该办法的主要内容解析:
保障范围
职工因工遭受意外伤害或因急性职业中毒导致暂时丧失劳动能力、医疗费用超过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起付标准的部分,以及由此引发的死亡、伤残等,均在保障范围内。
保障待遇
意外伤害保障待遇主要包括:
医疗费用待遇: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有关规定支付。
误工津贴待遇:按职工因工受伤或者患职业病期间的工资标准支付,最高不超过当地工资平均水平。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待遇:根据职工伤残程度评定结果,按规定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待遇:因工死亡职工的遗属,可按规定领取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保障基金
意外伤害保障基金由各级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管理。主要来源为:
职工及其单位缴纳的意外伤害保障费。
国家和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财政补助资金。
意外伤害保障基金利息收入。
其他合法收入。
经办管理
意外伤害保障业务由各级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经办管理。具体包括:
受理意外伤害申报、审核认定。
支付意外伤害保障待遇。
管理意外伤害保障基金。
监督检查意外伤害保障工作的执行情况。
监督检查
人社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对意外伤害保障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该办法旨在保障职工因工遭受意外伤害或因急性职业中毒造成的医疗费用、误工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待遇,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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