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解读:退休资格
什么是退休资格?
退休资格是指符合法定条件,可以领取养老金的资格。根据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退休:
法定退休年龄
男性年满60周岁;
女性年满50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工作满10年。
特殊工种退休条件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工作满15年,且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从事家政服务或者社区服务满20年的。
提前退休条件
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工作能力;
因工致残,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工作能力,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对于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的工作人员,退休年龄可以比法定退休年龄降低5年。
灵活就业人员退休条件
灵活就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同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可以办理退休手续。
缴费年限要求
除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外,申请退休都要求累计缴费满15年。
办理退休手续流程
符合退休条件的人员,应当向户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就业证(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健康体检证明等材料;
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发放退休证并办理养老金发放手续。
温馨提示
退休资格的认定是根据法定条件严格执行的,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不能提前退休。
提前退休会影响养老金的领取时间和金额,建议符合法定退休条件后再办理退休手续。
缴费年限越长,养老金领取越多。建议有条件的人员积极缴纳社会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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