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法全文逐条解读持续更新,为保障个人权益保驾护航
社会保险法是一部保障公民基本社会权益的综合性法律,对各类社会保险制度进行了全面规范。为了便于理解和应用,本文将对社会保险法全文逐条进行解读,持续更新,为读者提供全面的法律知识保障。
第一章 总则
本篇主要规定了社会保险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等内容。
第二条明确了社会保险的立法目的是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生育、失业等情况下享有基本生活保障和医疗保障权。
第三条规定了社会保险的适用范围,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作的所有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及其从业人员,以及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第四条确立了社会保险的基本原则,包括社会互助、公平负担、依法管理、公开透明、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等。
第五条至第九条分别规定了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经办机构以及监督检查等内容。
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本篇主要规定了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缴费、待遇和管理等内容。
第十条规定了企业职工、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个体工商户等需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第十一条至第十九条规定了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缴费方式和减免等内容。
第二十条至第二十七条规定了基本养老金的领取条件、计算方法、调整方式和特殊情况下的待遇支付等内容。
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八条规定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转移接续、社会化管理和监督检查等内容。
第三章 基本医疗保险
本篇主要规定了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缴费、待遇和管理等内容。
第三十九条规定了企业职工、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城乡居民等需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第四十条至第四十八条规定了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缴费方式、财政补助和减免等内容。
第四十九条至第五十一条规定了医疗保障待遇、报销范围和方式等内容。
第五十二条至第六十二条规定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转移接续、社会化管理和监督检查等内容。
第四章 工伤保险
本篇主要规定了工伤保险的参保、缴费、待遇和管理等内容。
第六十三条规定了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体工商户等需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第六十四条至第六十六条规定了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和缴费方式等内容。
第六十七条至第七十四条规定了工伤待遇、报销范围和方式等内容。
第七十五条至第八十五条规定了工伤保险基金管理、转移接续、社会化管理和监督检查等内容。
第五章 生育保险
本篇主要规定了生育保险的参保、缴费、待遇和管理等内容。
第八十六条规定了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体工商户等需依法参加生育保险。
第八十七条至第九十条规定了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和缴费方式等内容。
第九十一条至第九十二条规定了生育待遇、报销范围和方式等内容。
第九十三条至第一百零四条规定了生育保险基金管理、转移接续、社会化管理和监督检查等内容。
第六章 失业保险
本篇主要规定了失业保险的参保、缴费、待遇和管理等内容。
第一百零五条规定了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体工商户等需依法参加失业保险。
第一百零六条至第一百零九条规定了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和缴费方式等内容。
第一百一十条至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了失业待遇、发放条件和方式等内容。
第一百一十五条至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了失业保险基金管理、转移接续、社会化管理和监督检查等内容。
通过持续更新对社会保险法全文逐条解读,我们将持续为读者提供全面的法律知识保障,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和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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