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法58条详解
社会保险法第58条规定了退休人员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
满足退休年龄
法定退休年龄:男性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
《社会保险法》58条条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
缴费年限从首次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当月起算。
领取养老金的程序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退休证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养老金。
养老金的计算
养老金主要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
养老金组成 | 计算公式 |
---|---|
基础养老金 | (本人历年平均工资+社会平均工资)×缴费指数×退休年龄段参数 |
个人账户养老金 | 个人账户余额/计发月数 |
缴费指数根据缴费年限确定,退休年龄段参数根据退休年龄确定。
注意事项
如果累计缴费年限未满15年,可继续缴费至满15年,再申请领取养老金。
达到退休年龄但不想领取养老金,可选择延迟退休,每月可领取更高的养老金。
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如果继续就业,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58条规定了退休人员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基本条件,包括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和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符合条件的人员可按程序申请领取养老金,养老金的计算方式以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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