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个人养老保险新政:政策解读与实施指南
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我国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养老需求,国务院办公厅于2022年4月21日印发了《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此后,财政部、税务总局等相关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政策措施。
政策解读
目标意义
社会个人养老保险制度作为个人养老金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通过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长期积累和按规定领取养老金,促进广大居民积累养老储备,提高保障水平。
参加条件
18周岁以上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个人身份的公民,均可自愿参加社会个人养老保险。
缴费方式
个人参加社会个人养老保险后,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缴费:
个人账户缴费:在缴费年度内,从个人工资性所得或经营性所得中,按照本人选择和缴费限额的规定,扣除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后,向个人养老金账户缴纳。
政府补助:国家对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账户缴费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缴费者在缴费时可以享受税收递延优惠,即当期缴费金额在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允许从综合所得中扣除,减轻当年个税负担。退休时领取个人养老金时,再按3%的税率交纳个人所得税。
实施指南
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
参加社会个人养老保险,需要先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可通过以下渠道开户:
商业银行:在个人养老金业务试点的商业银行柜台或网上银行办理开户。
其他渠道:后续将逐步开放更多开户渠道,如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
缴费渠道
个人养老金账户开通后,可通过以下渠道缴费:
个人网银或手机银行
银行柜台
第三种方支付平台
税收优惠
抵扣个人所得税:在缴费年度内,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账户缴费的金额,在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可从综合所得中扣除。
领取时按3%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退休后领取个人养老金时,按3%的税率交纳个人所得税。
其他注意事项
缴费上限:每年缴费上限为12000元。
账户封闭:个人养老金账户封闭运营,缴费后不能随意支取,只能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等情形时才能领取或转入职业年金账户。
领取方式: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后,个人可以一次性支取、分期支取或按月领取个人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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