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社保转移办理流程与材料指南
省内社保转移是指在一个省份内,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在不同城市之间变更参保地。社保转移涉及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多个险种,办理手续相对复杂,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和准备相应的材料。
一、办理流程
1.申请
到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移申请,填写《跨地区转移参保人员申请表》。
2.转出手续
持申请表到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出手续,并缴清欠费。经办机构出具《参保人员缴费凭证》和《转移接续申请表》。
3.转入手续
持《转移接续申请表》到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入手续。
4.对账
两个社保经办机构对参保人员缴费记录进行对账,确认无误后,转移手续完成。
二、材料准备指南
1. 《跨地区转移参保人员申请表》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参保人员缴费凭证》
4. 《转移接续申请表》
5. 户口簿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户籍地变更需提供)
6. 转移前社保缴费凭证复印件
7. 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失业人员提供)
8. 养老保险缴费证明(领取养老金人员提供)
9. 补充材料(如离异协议书、继承公证书等,根据具体情况提供)
三、注意事项
1. 社保转移需在转移前60日内办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 转移费用由参保人员承担,具体金额以各地政策为准。
3. 转移只能一次性全部转移,不能只转移一部分险种。
4. 转移完成后,参保人员在原参保地的缴费记录会保留,但不能重复享受同一险种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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