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单位社保谁给付?最全指南
生育津贴是国家对生育职工给予的经济补偿,保障其在生育期间的收入。在单位缴纳生育保险的职工,其生育津贴由单位负担。对于未在单位缴纳生育保险的职工,则由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发放。
单位缴纳生育保险的职工
发放主体:单位
单位缴纳生育保险的职工在生育期间享受生育津贴,由单位支付。生育津贴的标准为:
生育假期内,由单位按照职工生育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支付。
生育假期外的,由单位按照职工生育前6个月的平均工资支付。
未在单位缴纳生育保险的职工
发放主体: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
未在单位缴纳生育保险的职工,可以在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申请生育津贴。发放标准为:
生育假期内,由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生育假期外的,由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支付。
申请条件:
女职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在户口所在地居住满1年;
生育子女是夫妇双方第一个子女;
未享受单位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津贴申领流程
单位缴纳生育保险的职工
1. 生育后,职工向单位提出生育津贴申请。
2. 单位审核职工的生育情况和缴纳生育保险的凭证。
3. 单位向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生育津贴。
4. 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将生育津贴发放至职工个人银行账户。
未在单位缴纳生育保险的职工
1. 生育后,职工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生育津贴申请。
2. 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审核职工的生育情况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情况。
3. 符合条件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发放生育津贴。
注意事项
生育津贴只能用于职工生育期间的医疗、营养及休养费用。
职工因生育或哺乳原因造成的工作时间减少或不能从事原工作的,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
未按照规定享受生育津贴的职工,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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