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费如何缴纳?
生育保险费是职工生育期间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所需费用的主要来源,关系到职工的生育权益。那么,生育保险费如何缴纳呢?
缴费主体
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本人共同缴纳。
用人单位缴费: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0.5%缴纳。
职工本人缴费:按照职工工资基数的0.5%缴纳。
缴费基数
生育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 календарный год月平均工资。
缴费方式
生育保险费通常是通过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方式进行的。即用人单位从职工工资中代扣职工本人缴纳部分,并将其与用人单位应缴部分一同缴纳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缴费期限
生育保险费的缴费期限与职工的实际工资发放时间一致。一般情况下,每月工资发放日为缴费日。
缴费比例
生育保险费的缴费比例为:
- 用人单位缴费比例:0.5%
- 职工本人缴费比例:0.5%
缴费上限
生育保险费的缴费上限为职工工资基数的上限。2023年职工工资基数上限为32701元,生育保险费缴费上限为32701元×1%=327.01元。
异地缴费
如果职工在外地工作,需要在工作地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可以在劳动合同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选择参保地,并向当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特殊情况下的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愿参加生育保险,按照户籍所在地灵活就业人员最低缴费基数缴纳。
无业人员:可以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参保申请,按照户籍所在地非从业人员最低缴费基数缴纳。
学生:在校学生不缴纳生育保险费,毕业后就业时再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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