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断了多久不能报销?何时可重新享受报销待遇
生育保险是保障女性职工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中断就业的经济补偿,其中包括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用报销。了解生育保险的报销条件和时间限制至关重要。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人员必须是参保期间内因生育子女而停止工作的职工。
职工生育时已办理生育保险登记,且生育行为发生在生育保险有效期内。
所生育的子女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生育保险报销时间范围
职工生育后,享受生育津贴的期限不得少于98天。
女职工生育后,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的期限为生育后1年以内。
生育保险中断后报销
生育保险中断后,是否还能享受报销待遇,取决于中断时间和重新参保的情况:
中断时间在12个月以内
如果职工生育保险中断后重新参保的间隔时间不超过12个月,且在重新参保时仍然符合生育保险待遇的领取条件,则可以继续享受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待遇。
中断时间超过12个月
如果职工生育保险中断后重新参保的间隔时间超过12个月,则不能享受生育津贴待遇,但仍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待遇,ただし报销期限从重新参保之日起计算,为1年。
例如:
生育中断时间 | 生育津贴待遇 | 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待遇 |
---|---|---|
10个月 | 可享受 | 可享受 |
14个月 | 不能享受 | 可享受,报销期限为1年 |
重新享受报销的条件
中断生育保险后重新参保并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待遇,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在生育保险有效期内参保满12个月。
生育行为发生在生育保险中断后1年以内。
生育的子女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注意事项
生育保险中断后重新参保,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时,需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相关资料,如生育保险中断证明、参保证明等。
生育保险报销需要向经办机构提交医疗费用原始凭证,不能享受商业健康保险的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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