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待遇包括哪些费用?
生育保险是国家为保障妇女享受生育休假和生育医疗的权利,减轻用人单位生育用工负担,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和一次性生育补助金。
生育医疗费用
生育医疗费用是指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在孕期、分娩期、产褥期发生的医疗费用。包括:
医疗费用类别 | 待遇范围 |
---|---|
产前检查费 | 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12次以内(含12次) |
分娩费 | 顺产、剖腹产、流产、早产、死産等发生的合理医疗费用 |
产后检查费 | 产后6次以内(含6次) |
计划生育手术费 | 绝育术、输卵管再通术、取放节育器等 |
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是指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在产假期间享受的每月工资待遇。生育津贴的标准为: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按其产假期间应得的工资标准发给;不足6个月的,按其最近12个月平均工资的80%发给。
一次性生育补助金
一次性生育补助金是指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后一次性享受的补助金。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的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确定。
生育保险待遇的享受条件、领取程序和待遇标准在各地区的规定不同,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发表回复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