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新标准解读
滁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需求的一项重要社会保障制度。近日,滁州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政策的通知》,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进行了调整。
报销比例调整
此次调整后的滁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如下:
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60%(不含门诊费用)
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50%(自付门诊起付标准500元)
特定病种门诊费用报销比例:70%(自付门诊起付标准1000元)
与调整前的报销比例相比,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和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均有所提高,特定病种门诊费用报销比例也有所提高并新增了自付门诊起付标准。
报销范围
滁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包括:
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内药品和诊疗项目费用
特定病种门诊放化疗、靶向治疗等费用
住院分娩费用(含剖宫产手术费)
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符合规定的人工关节置换等高值耗材费用
报销流程
滁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流程如下:
1. 参保人员就医时出示社保卡
2. 医疗机构根据参保人员信息核对报销比例
3. 参保人员支付自付费用
4. 参保人员在住院或门诊结束后,凭相关票据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报销手续
参保缴费
滁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方式,具体缴费标准如下:
| 人员类别 | 缴费标准 |
|---|---|
| 城镇居民 | 350元/人·年 |
| 农村居民 | 290元/人·年 |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缴费标准仅适用于滁州市户籍人员,外来人员缴费标准可能有所不同。
通过此次报销比例的调整,滁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为参保人员提供了更加全面的医疗保障。参保人员应及时缴纳保费,享受医疗保险带来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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