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流程
湖南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流程采取“先诊疗、后结算”的模式,为参保农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医疗报销服务。最新版流程指南如下:
一、参保登记
参保对象为符合条件的湖南省农村户籍居民。参保登记时间为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参保时须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医疗卡等相关证件。
二、就医治疗
参保者就医时,应选择参保地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持医疗卡挂号、就诊,出示身份证或户口簿验证身份。
三、医疗费用结算
就医结束后,由定点医疗机构根据参保人员病历资料、诊断证明、发票等材料进行医疗费用结算。费用结算分为即时结算和非即时结算两种方式。
四、即时结算
对于符合即时结算条件的患者,可在就诊时直接刷卡或电子凭证结算医疗费用。即时结算条件包括:
门诊费用不超过300元的
住院费用不超过10000元的
慢病定点机构门诊费用不超过1500元的
五、非即时结算
对于不符合即时结算条件的患者,须先自付医疗费用,然后凭医疗费用发票、病历资料、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到参保地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六、报销流程
参保人员自费医疗费用报销流程如下:
1. 提交资料:向参保地合作医疗经办机构提交医疗费用发票、病历资料、身份证等相关材料。
2. 审核报销: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报销条件的予以报销。
3. 划拨报销款:审核通过后,报销款将划拨至参保者的银行账户或医疗卡。
七、注意事项
参保人员在就医前后,请及时与当地合作医疗经办机构联系,了解最新政策变化。
就医时务必携带医疗卡,并配合医疗机构进行身份验证。
保留好医疗费用发票、病历资料等相关材料,以备报销使用。
报销时需如实提供就医信息,虚报冒领行为将被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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