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工伤赔偿标准详解
工伤赔偿是因工伤事故导致职工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死亡后,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医疗费用、丧葬费用、伤残补助金、生活费和就业补助金等费用。湖北省工伤赔偿标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湖北省工伤保险条例》制定,具体如下:
医疗费用
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包括治疗、手术、康复、护理、假肢和医疗器械等费用。由相关医疗机构按照医疗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工伤职工进行诊治和康复,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丧葬费用
工伤职工死亡的,用人单位应支付丧葬费6000元。丧葬费用于支付火化、埋葬或安葬费用。
伤残补助金
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伤残的,用人单位应按伤残等级和工资标准支付伤残补助金。伤残补助金标准见下表:
| 伤残等级 | 补助金标准 | 备注 |
|---|---|---|
| 一级 | 年工资的90% | 特别严重伤残 |
| 二级 | 年工资的80% | 严重伤残 |
| 三级 | 年工资的70% | 伤残 |
| 四级 | 年工资的60% | 较轻伤残 |
| 五级 | 年工资的50% | 一般伤残 |
| 六级 | 年工资的40% | 较轻伤残 |
| 七级 | 年工资的35% | 轻微伤残 |
| 八级 | 年工资的30% | 轻微伤残 |
| 九级 | 年工资的25% | 轻微伤残 |
| 十级 | 年工资的20% | 轻微伤残 |
生活费
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尚未达到伤残鉴定标准的,用人单位应按月支付生活费。生活费标准为工伤职工原工资的70%至100%,具体比例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伤情确定。
就业补助金
工伤职工因工致残,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职业康复等途径恢复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应一次性支付就业补助金。就业补助金标准为本人60个月的工资,但不得低于10万元。
注意事项:
1. 工伤赔偿标准会随着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的变化而调整。具体标准以最新发布的规定为准。
2. 工伤职工有权享受工伤赔偿金外,还可享受国家规定的其他社会保障待遇。
3.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支付工伤赔偿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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