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纳费用及缴纳方式
灵活就业人员是指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在深圳,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行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范围:上年度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
费率:20%
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范围:上年度深圳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200%。
费率:3%
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缴费基数范围:上年度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200%。
费率:0.5%
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缴费基数范围:上年度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
费率:0.8%
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缴费基数范围:上年度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200%。
费率:0.8%
缴纳方式
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以下方式缴纳社保:
网上缴费: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s://hrss.shenzhen.gov.cn/),点击“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纳”,根据提示进行操作。
银行代缴:携带身份证、银行卡前往深圳市指定合作银行,填写《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申请表》,即可代缴社保。
社保大厅缴费:前往深圳市社保大厅,填写《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申请表》,即可缴纳社保。
其他注意事项
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缴纳部分或全部险种。
连续缴费时间满15年,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享受养老金待遇。
医疗保险连续缴费时间满25年,可享受终身医保待遇。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年限不影响待遇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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