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保跨省使用条件和流程指南
社保跨省使用是一项利民举措,为异地工作者提供了便利。本文着重探讨深圳社保跨省使用条件及流程,帮助深圳户籍人员在省内其他城市使用社保权益。
一、跨省使用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深圳户籍人员可申请跨省使用社保:
在深圳缴纳社保满一年且社保状态正常;
异地工作地位于广东省内;
已在异地工作一个月以上且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未在深圳领取养老金或失业保险金。
二、跨省使用流程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通过以下步骤申请跨省使用社保:
1. 提交申请材料
准备以下材料:深圳社保卡、身份证、户口簿、劳动合同、工作居住证明等。
2. 申请受理
前往深圳社保中心(异地事务窗口)或异地社保经办机构提交材料,现场审核后受理申请。
3. 审核审批
社保中心审核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予以审批。审批时间一般为10个工作日。
4. 社保转移
审批通过后,深圳社保中心将个人社保账户中的养老和医疗保险关系转移至异地社保经办机构。失业保险无需转移。
5. 异地缴费
待遇转移后,异地工作单位按照当地政策为员工缴纳社保,个人缴费部分通过深圳社保卡缴纳。
三、注意事项
跨省使用社保需注意以下事项:
仅限养老和医疗保险跨省使用;
申请人必须在异地工作满一个月以上;
跨省使用期间,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由异地社保经办机构负责;
跨省使用期间,深圳社保账户上的个人缴费部分继续冻结;
返回深圳工作后,须及时办理社保待遇转移手续。
深圳社保跨省使用政策为异地务工人员提供了便利,满足了他们的社保需求。符合条件的深圳户籍人员应积极了解并申请跨省使用社保,保障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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