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缴纳年限与深圳退休待遇
深圳社保缴纳年限与退休待遇息息相关,符合条件的人员需要交满规定年限才可享受退休待遇。本文将详细介绍深圳社保的缴纳年限要求以及享受退休待遇的条件。
缴纳年限要求
根据深圳市相关规定,非户籍人员社保缴纳年限需满15年,户籍人员缴纳年限需满10年,才能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其中,男性缴纳年限满25年、女性缴纳年限满20年,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深圳户籍人员,可按规定享受退休金。
退休待遇保障
满足缴纳年限要求后,退休人员可享受以下保障:
基本养老金:由基本养老账户个人账户余额和基础养老金两部分组成。个人账户余额按照个人缴费金额和缴费年限计发,基础养老金按照缴费工资和缴费年限计发。
过渡性养老金:对满足一定条件的参保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享受过渡性养老金待遇。
医疗保险待遇:退休人员可享受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包括住院医疗费用、门诊医疗费用、购药费用等。
享受退休待遇条件
除了满足缴纳年限要求外,享受退休待遇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0周岁(符合国家规定提前退休条件的除外)。
已办理退休手续:向社保经办机构提交退休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
没有领取过失业保险金:在法定退休年龄达到或超过退保缴费年限后,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须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才能享受退休待遇。
特殊情况处理
对于因工伤或疾病导致丧失劳动能力,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评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提前享受退休待遇,并按规定享受 disability pension。
对于已享受退休待遇,但 later 因病或非因工伤致残评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享受 disability pension,同时停止领取基本养老金。
发表回复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