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保断了三个月可补缴,但有影响
深圳市社会保险条例规定,社保中断三个月内可申请补缴。补缴时间最长可追溯到中断之日起的前五年。
补缴条件
补缴人员需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补缴期间未再就业或未从事其他社会保险缴费活动。
补缴材料
《深圳市社会保险补缴申请表》
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补缴金额及滞纳金证明
补缴流程
1. 向原用人单位索要《深圳市社会保险补缴申请表》和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2. 自行计算补缴金额及滞纳金。
3. 到社保局补缴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4. 缴纳补缴金额及滞纳金。
补缴影响
补缴期间社保无法连续,导致权益中断。
补缴金额需一次性缴清,且需缴纳滞纳金。
滞纳金按补缴金额的万分之五计算,每满一个月加收万分之二。
中断社保的影响
社保中断三个月将对个人权益造成以下影响:
养老保险:会导致养老金计算基数降低,领取养老金减少。
医疗保险:中断后无法享受医疗报销待遇,需要自费就医。
失业保险:中断后无法领取失业金。
工伤保险:中断后无法享受工伤待遇。
生育保险:中断后无法享受生育报销待遇。
注意事项
补缴时间越早,滞纳金越少。
补缴金额需一次性缴清,否则无法生效。
补缴后社保权益可恢复连续,但中断期间造成的权益损失不可弥补。
因此,建议广大职工及时缴纳社保,避免中断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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