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保补缴费指南
社保是保障个人基本生活需求的重要保障,补缴社保费可以补全社保缴费年限,享受参保待遇。深圳社保补缴分为单位和个人两种方式。
单位补缴
单位补缴社保费需满足如下条件:
与参保人员存在劳动关系;已为参保人员建立社保账户;补缴期间,参保人员未参保缴费。
补缴流程如下:
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补缴申请;提供补缴人员身份证明、劳动合同、缴费凭证等材料;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出具补缴通知单;单位按补缴通知单金额补缴社保费。
个人补缴
个人补缴社保费需满足以下条件:
已在深圳建立社保账户;无参保单位或单位未为其缴纳社保费;补缴期间,参保人员未参保缴费。
补缴流程如下:
个人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补缴申请;提供身份证明、工作证明或灵活就业证明等材料;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出具补缴通知单;个人按补缴通知单金额补缴社保费。
补缴费用计算
社保补缴费用根据补缴期间的工资基数、社保费率和补缴年限计算。
养老保险补缴费 = 工资基数 × 缴费比例 × 补缴年限
医疗保险补缴费 = 工资基数 × 缴费比例 × 补缴年限
补充医疗保险补缴费 = 工资基数 × 缴费比例 × 补缴年限
失业保险补缴费 = 工资基数 × 缴费比例 × 补缴年限
工伤保险补缴费 = 工资基数 × 缴费比例 × 补缴年限
生育保险补缴费 = 工资基数 × 缴费比例 × 补缴年限
注意事项
补缴社保费有追溯期,一般为补缴年度的前5年;补缴后可享受社保待遇,但无法补缴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期间;补缴社保费需一次性缴清,不接受分期缴纳;个人补缴社保费无法享受单位缴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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