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缴费年限新规:广州医保缴纳年限多少年可退休领终身医保?
根据广州市医保局发布的新规,广州医保缴费年限调整为:
1961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人员,达到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满15年的,退休后可终身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196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达到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满25年的,退休后可终身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达到退休年龄条件
达到退休年龄的条件如下:
男性:年满60周岁;
女性:年满50周岁且工作满15年,或者符合其他法定情形;
灵活就业人员:年满60周岁。
缴费年限是如何计算的?
医保缴费年限的计算方式如下: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期间的缴费年限;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期间的缴费年限;
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期间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
跨省缴费年限累加
需要注意的是,跨省缴纳医保时,缴费年限可以累加计算。例如,小明在广州工作了10年,然后到深圳工作5年,他的医保缴费年限可以累积为15年。
注意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30年的,退休后可以享受终身医疗保险待遇。但广州市医保缴费年限低于国家规定年限,因此广州参保人员退休后只能享受25年(1962年及以后出生)或15年(1961年及以前出生)的终身医保待遇。
退休后享受终身医保待遇,需要符合参保条件,缴费年限达到规定年限,且医保账户正常缴费。
缴费年限达到规定年限后,即使中断缴费,也不会影响退休后享受终身医保待遇。但如果中断缴费时间过长,可能会影响医保待遇的连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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