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社保一次性补缴政策最新规定
随着成都社会经济发展,为了保障市民的社会保障权益,成都市出台了《成都市社会保险一次性补缴实施办法》,明确了社保一次性补缴的具体政策和操作流程。本文将全面解读成都市社保一次性补缴政策最新规定,为广大市民提供权威的信息和指引。
申请条件
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退休条件。
尚未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且正常缴纳社保的累计年限不足15年。
申请一次性补缴参保期间为: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可从法定退休年龄前1年起补缴;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可从本人提出申请前1年起补缴。
补缴方式
一次性补缴全部年限:一次缴清全部所需补缴的社保费用。
分期补缴:可按年、半年或季度进行分期补缴,最长分期期限不得超过3年。
补缴费用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补缴期间成都市月平均工资计算,缴费比例为2%,月最低缴费基数为成都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最高缴费基数为成都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00%。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补缴期间成都市月平均工资计算,缴费比例为8%,月最低缴费基数同基本医疗保险,最高缴费基数为成都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
失业保险:按补缴期间成都市月平均工资计算,缴费比例为1%,月最低缴费基数同基本医疗保险,最高缴费基数同基本医疗保险。
办理流程
1. 提交申请:向户籍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提交《成都市社会保险一次性补缴申请表》及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材料。
2. 审核评估:社保经办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估补缴费用。
3. 缴费:申请人按照评估结果缴纳补缴费用。
4. 参保登记:社保经办机构为申请人办理参保登记,补缴完成后即可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注意事项
一次性补缴只能补缴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三项社保,不能补缴工伤、生育等其他险种。
补缴成功后,补缴年限计入个人社保缴费年限,享受相应的养老金、医疗保险等待遇。
补缴费用根据实际缴费基数和缴费年限计算,可能会是一笔较大的开支,申请人应根据自身经济状况慎重考虑。
成都市社保一次性补缴政策不断更新,请以官方发布的最新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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