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中心服务指南详解
渭南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中心为机关事业单位提供养老保险服务,本文将详细介绍其服务指南,包括参保条件、缴费标准、待遇领取等方面。
一、参保条件
渭南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退休人员及丧失劳动能力人员符合下列条件,均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具有渭南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编制,在职在岗人员;
退休人员;
丧失劳动能力人员。
二、缴费标准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其中,单位缴纳比例为个人工资总额的13%,个人缴纳比例为个人工资总额的8%。
三、待遇领取
1. 退休待遇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缴费满15年,即可按规定领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
2. 丧失劳动能力待遇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参加养老保险期间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丧失劳动能力,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一级至四级残疾的,可按规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3. 死亡待遇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死亡后,其遗属可以按照规定领取抚恤金或丧葬补助金。
四、服务内容
渭南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中心提供以下服务:
参保登记和变更手续办理;
养老保险费征缴和管理;
养老金发放和调整;
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发放;
养老保险政策咨询和解答。
五、联系方式
电话:0913-2230433
地址:渭南市临渭区红桥南路12号
通过本文对渭南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中心服务指南的详解,希望大家能更加清晰地了解相关政策。如需进一步咨询或办理相关业务,可拨打上述联系电话或前往管理中心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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