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生育保险怎么买?保障范围全解析
深圳生育保险是保障职工生育期间基本生活和医疗需要的社会保险制度。符合条件的职工可以通过单位缴纳或个人缴纳的方式参保。
参保条件
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就业的职工。
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年满16周岁,女职工不超过50周岁,男职工不超过60周岁。
参保方式
单位参保:用人单位按职工应缴纳工资总额缴纳生育保险费,其中职工个人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个人参保:符合参保条件但未就业的个人可以自愿参加生育保险,按深圳市规定的标准缴纳生育保险费。
保障范围
生育保险保障范围包括以下内容:
1. 生育津贴
女职工生育后,可以享受一定期限的生育津贴。津贴标准为其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80%。生育津贴的享受期限为:
正常生育:98天
难产:128天
多胞胎生育: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
2. 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生育医疗费用报销范围包括:
生育手术及配套治疗费用
产前检查费用
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流产手术及配套治疗费用
报销标准按照深圳市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报销目录及标准执行。
3. 产假
女职工生育后享受98天的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照常发放。
4. 生育后其他津贴
深圳市还为生育职工提供以下其他津贴:
婴儿一次性营养补助金:1000元
夫妻一方领取国家奖励生育假期的奖金:2000元/月
参保缴费
单位参保:用人单位按职工应缴纳工资总额的0.6%缴纳生育保险费。
个人参保:个人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缴纳生育保险费。
办理流程
单位参保:用人单位向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个人参保:符合参保条件的个人向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常见问题
1. 有生育保险资格的职工失业了,生育保险还可以用吗?
可以。失业职工可以在失业期间继续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2. 生育保险费可以一次性补缴吗?
不可以。生育保险费只能按照月度缴纳。
3. 生育保险待遇可以享受几次?
符合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职工,可以享受两次生育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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