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灵活就业人员自行缴纳社保指南
社保缴纳对象及条件
深圳市灵活就业人员(无雇工,未参加其他社会保险)。
具有深圳市户籍或常住户口。
年满16周岁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社保缴纳方式
线上缴纳
1. 登录深圳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官网或下载“深圳社保”手机APP。
2. 注册并登录账号,选择“灵活就业参保”。
3. 填写个人信息、缴费基数等信息,并选择缴费方式。
4. 确认缴费信息并付款。
线下缴纳
1. 前往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各区办事处。
2. 携带身份证、社保卡等材料。
3. 填写《深圳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登记表》。
4. 按缴费标准缴纳社保费用。
社保缴费标准
养老保险: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0%至300%确定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8%。
医疗保险: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0%至300%确定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8%。
失业保险: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0%至300%确定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1%。
工伤保险: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70%至300%确定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0.5%。
生育保险: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0%至300%确定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0.5%。
注意事项
选择缴费基数时,建议在最低缴费基数和最高缴费基数范围内根据自身经济情况合理确定。缴费基数越高,缴纳的社保费用越多,退休后能领取的养老金也越高。
灵活就业人员自行缴纳社保需按月缴纳,逾期缴费会产生滞纳金。
缴满15年社保费用后,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即可享受养老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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