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社保基金管理局办理业务指南
深圳市社保基金管理局作为深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为市民提供多种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办理服务。本文旨在为市民详细介绍深圳市社保基金管理局的办理业务指南,助力市民高效便捷地完成相关业务。
社保业务办理
参保登记
首次参加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保的职工,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劳动合同等资料前往当地社保基金管理局办理参保登记。
社保缴费
职工社保缴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可通过网上银行、社保缴费机等渠道缴费;个人可通过银行柜台、网上银行、社保缴费机等渠道缴纳个人部分的社保费用。
社保转移
跨省或市流动就业的职工,需办理社保转移手续。职工可携带身份证、社保卡等资料前往原参保地和现参保地社保基金管理局办理社保转移。
社保查询
职工可通过深圳市社保基金管理局官网、微信公众号、社保自助服务机等渠道查询个人社保缴费、待遇等信息。
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
开户登记
深圳户籍职工或在深圳市工作、学习的非深圳户籍职工均可到社保基金管理局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所需资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劳动合同等。
住房公积金缴存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存比例为职工工资的5%-12%;个人缴存比例为工资的5%-12%。缴存方式与社保缴费方式类似。
住房公积金提取
职工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以及其他符合提取条件的情况。职工可携带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卡等资料到社保基金管理局办理提取手续。
住房公积金查询
职工可通过深圳市社保基金管理局官网、微信公众号、住房公积金自助服务机等渠道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等信息。
温馨提示
1. 办理时间:深圳市社保基金管理局各办事大厅均设有固定办公时间,一般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2. 携带资料:办理相关业务时,请务必携带所需资料,以便高效办理业务。
3. 网上办理:部分社保和住房公积金业务可通过深圳市社保基金管理局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在线办理,方便快捷。
4. 咨询服务:如有疑问或需咨询,可拨打深圳市社保基金管理局热线电话或前往各办事大厅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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