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保定居或迁入户口后社保合并流程
概要:
深圳社保合并是将外地参保人员或深圳市户籍人员的社保关系转移至深圳市,有利于享受深圳市社保待遇和权益。当个人符合条件时,可以通过深圳市社保个人网上服务平台申请社保合并。
申请条件
1. 外地参保人员或深圳市户籍人员。
2. 在深圳市缴纳社保。
3. 申请前社保处于正常缴费状态。
申请流程
1. 网上提交材料:
登录深圳市社保个人网上服务平台(https://hrss.sz.gov.cn/)。
点击“综合服务”->“社保关系转移接续”。
选择“来深人员社保关系接续”或“深圳户籍人员社保关系接续”。
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材料。
2. 原参保地社保中心审核:
原参保地社保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符合条件后出具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单。
3. 深圳社保中心审核:
深圳社保中心收到原参保地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单后,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符合条件后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4. 社保缴费:
社保合并成功后,申请人需要按时缴纳深圳市的社保费用。
合并时间
社保合并的办理时间一般为15个工作日。
注意事项
申请人需在原参保地缴纳社保满一定年限,具体年限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社保合并以申请人为单位,不能拆分合并。
合并后,申请人的个人账户余额不累积,需重新计算。
合并后,申请人享受深圳市社保待遇和权益,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深圳社保合并是实现社保缴费与享受待遇统一的一项重要举措。符合条件的个人可以通过深圳市社保个人网上服务平台申请社保合并,享受深圳市的社保待遇和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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