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申报查询
工伤保险是保障劳动者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时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的一项基本保险制度。深圳市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为工伤认定、待遇享受和申报查询提供了详细的规定。
申报查询渠道
深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申报平台:登录平台(https://lss.sz.gov.cn/),点击“办事指南”—“社会保险”—选择“工伤认定和待遇”,即可进入申报查询界面。
各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的社保中心提交申报材料并查询进度。
深圳市工伤保险工伤认定与待遇申报管理中心: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洲二路中洲大厦北座21楼,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00。
申报材料
工伤认定申请表
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劳动合同或其他聘用协议复印件
工伤事故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医疗费用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工资收入证明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查询进度
申报后,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进度:
网上查询:登录申报平台,点击“办事指南”—“社会保险”—选择“工伤认定和待遇”,在“受理查询”界面输入身份证号或申请编号查询。
电话查询:拨打深圳市社保中心服务热线:0755-12333。
现场查询:前往申报机构咨询查询。
注意事项
申报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否则可能会影响工伤认定的时效或待遇享受。
工伤事故或职业病发生后,劳动者应及时向用人单位申报,单位应在30日内向社保机构申报。
认定结果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不服认定结果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
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支付,劳动者免缴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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