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深圳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规定,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申请材料清单
满足以下条件的失业人员,可申领失业保险金:
已依法参加失业保险满1年以上,且失业前已连续缴纳失业保险费满6个月以上;
失业前已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取得失业证;
符合其他申领条件。
申请失业保险金需准备以下材料:
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劳动合同解除证明或终止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社保卡或银行卡信息;
失业保险缴费凭证或社保查询凭证。
申领流程
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通过以下方式申领失业保险金:
网上申领: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入“失业保险网上申领平台”;
窗口办理:携带上述材料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申领时,失业人员需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提供相关材料。经办机构审核材料后,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按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
发放金额及方式
失业保险金发放金额根据失业人员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失业保险缴费年限和失业原因等因素确定。
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方式为:通过失业人员提供的社保卡或银行卡转账发放。
其他规定
失业人员需每月到指定地点领取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不得从事有收入的工作;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应积极参加就业培训和再就业服务,否则可能会影响失业保险金的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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