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失业保险领取指南
申领条件
在深圳参加失业保险满一年以上,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 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 劳动合同期满或被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申领流程
1. 申请失业登记
在失业后的60天内,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失业证明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或住所地的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办理失业登记。
2. 核对身份
携带身份证和户口簿或居住证,到指定核对点进行身份核对。
3. 领取失业登记证
核对通过后,领取失业登记证。
4. 申请失业保险金
在失业登记证有效期内,携带失业登记证、身份证和失业证明等材料,到社保局申请失业保险金。
领取标准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为:
- 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至60%
- 具体比例根据失业前缴费年限和失业原因确定
领取期限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最长为24个月。领取期限自领取失业保险金之日起计算。
表格: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 缴费年限 | 失业原因 | 领取比例 |
|---|---|---|
| 满1年不足2年 | 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 40% |
| 满2年不足3年 | 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 50% |
| 满3年不足4年 | 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 60% |
| 满4年及以上 | 被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 60% |
注意事项
- 失业后要及时办理失业登记,否则会影响失业保险金的申领。
-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间,必须参加失业登记和培训,否则会暂停发放失业保险金。
-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再就业,应及时到社保局办理停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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