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三亚市社保局业务办理指南
业务范围
三亚市社会保险局主要负责办理以下业务: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失业保险
业务办理流程
一、养老保险
参保登记
用人单位应在开业之日起30日内,持营业执照到当地社保局办理参保登记。个人参保可在社保局或各区社保分局办理。
缴费标准
养老保险费率为单位缴纳20%,个人缴纳8%。缴费基数为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待遇领取
符合领取条件的人员可向社保局提出申请。领取条件包括: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满15年等。
二、医疗保险
参保登记
用人单位应在开业之日起30日内,持营业执照到当地社保局办理参保登记。个人参保可在社保局或各区社保分局办理。
缴费标准
医疗保险费率为单位缴纳9%,个人缴纳2%。缴费基数与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致。
待遇领取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可享受相应医疗待遇。待遇范围包括:住院医疗、门诊医疗、大病保险等。
三、工伤保险
参保登记
用人单位在开业之日起30日内,持营业执照到当地社保局办理参保登记。
缴费标准
工伤保险费率由政府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8%征收。
待遇领取
职工因工受伤或患职业病,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用报销、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四、生育保险
参保登记
用人单位应在开业之日起30日内,持营业执照到当地社保局办理参保登记。女职工可个人参保。
缴费标准
生育保险费率为单位缴纳1%,个人不缴费。
待遇领取
参保女性职工生育后,可享受生育津贴、产假等待遇。
五、失业保险
参保登记
用人单位应在开业之日起30日内,持营业执照到当地社保局办理参保登记。职工可个人参保。
缴费标准
失业保险费率为单位缴纳2%,个人缴纳1%。
待遇领取
失业人员符合领取条件后,可享受失业津贴、失业救济金等待遇。
联系方式
三亚市社会保险局
地址:三亚市吉阳区吉阳路24号
电话:0898-88230000
传真:0898-88230001
网址:http://www.syhrs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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