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最新解读
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作为一项保障职工工伤权益的重要法规,于2023年5月1日正式实施。了解其最新内容,对于职工和用人单位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保障范围
该条例规定,在浙江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工作且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均适用该条例。工伤事故包括因工作遭受意外伤害、患职业病以及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观故意造成的伤害或患职业病的情形。
待遇标准
职工发生工伤后,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工伤医疗待遇,包括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等;
工伤津贴,按职工原工资标准发放,最高不超过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职工伤残等级发放,最高额不超过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20倍;
伤残津贴,按职工伤残等级和原工资标准发放;
死亡抚恤金,按职工生前工资标准和供养亲属人数发放,最高额不超过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20倍。
责任主体
用人单位是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责任主体,负有以下责任:
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及时向职工提供工伤保险待遇;
建立健全工伤预防和管理制度;
配合工伤认定和待遇支付工作。
工伤认定
工伤事故发生后,职工或其近亲属应及时向用人单位或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认定。经办机构应当在60日内对工伤认定申请进行审查,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异议处理
职工或其近亲属对工伤认定决定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工伤仲裁或提起诉讼。工伤仲裁由设区的市或县(市、区)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通过学习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最新内容,职工和用人单位可以更好地了解工伤保险保障范围、待遇标准、责任主体和救济途径,从而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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