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待遇保障,浙江省一览尽收
工伤保险作为保障职工因工致残、死亡而失去劳动能力,维持其基本生活的一种保险制度。浙江省作为经济发达省份,其工伤保险待遇标准也相应完善。本文将详细介绍浙江省工伤保险待遇的一览表,帮助您全方位了解相关保障措施。
工伤保险待遇种类
浙江省工伤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医疗待遇
康复待遇
伤残待遇
死亡待遇
其他待遇
医疗待遇
工伤职工因工受伤或职业病,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手术费、药费、检查费、护理费等。
康复待遇
工伤职工经治疗达到康复标准,需要继续进行康复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康复费用。包括:康复治疗费、康复器具费、交通费等。
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经工伤认定后,根据工伤致残程度,分别给予伤残津贴、伤残就业补贴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等级分为十个等级,一级伤残最高,十级伤残最低。
死亡待遇
工伤职工因工死亡,由工伤保险基金发放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其中,供养亲属抚恤金由工亡职工的供养亲属按规定人数分配。
其他待遇
其他待遇包括: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职工生活护理费、工伤职工交通费、工伤职工子女教育费等。
浙江省工伤保险待遇一览表
为了方便广大职工了解浙江省工伤保险待遇,现将相关内容整理成一览表:
工伤保险待遇 | 标准 | |
---|---|---|
医疗待遇 | 医疗费 | 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 |
住院费 | 按三级医疗机构标准 | |
手术费 | 按省卫生厅规定的医疗服务价格标准 | |
药费 | 工伤药品目录内的费用 | |
其他费用 | 经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认定的费用 | |
康复待遇 | 康复治疗费 | 按省康复医疗机构收费标准 |
康复器具费 | 按省残疾人用品中心收费标准 | |
伤残待遇 | 伤残津贴 | 按工伤职工原工资的60%-100%发放 |
伤残就业补贴 | 按伤残等级发放,一次性发放(最高不超过6万元) | |
一级伤残补助金 | 40个月工伤职工原工资 | |
二级伤残补助金 | 35个月工伤职工原工资 | |
三级伤残补助金 | 30个月工伤职工原工资 | |
四级伤残补助金 | 25个月工伤职工原工资 | |
五级伤残补助金 | 20个月工伤职工原工资 | |
六级伤残补助金 | 15个月工伤职工原工资 | |
七级伤残补助金 | 12个月工伤职工原工资 | |
八级至十级伤残补助金 | 9个月工伤职工原工资 | |
死亡待遇 | 丧葬补助金 | 6个月工伤职工原工资 |
供养亲属抚恤金 | 20个月工伤职工原工资,分12个月发放(供养亲属不足4人则按实际人数发放) | |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 20个月工伤职工原工资 | |
其他待遇 | 停工留薪期工资 | 按工伤职工原工资发放 |
生活护理费 | 按省卫生厅规定的护理标准发放,最高不超过3000元/月 | |
交通费 | 往返治疗或康复场所的实际费用 | |
子女教育费 | 工亡职工的子女在18周岁前,每月发放100元 |
以上待遇标准仅供参考,具体以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的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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