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2023年养老金调整新政策解读
1. 调整原则
本次养老金调整按照《社会保险法》和《国务院关于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坚持“确保基本、适当调整、量力而行、统筹兼顾”的原则,综合考虑经济发展、物价上涨、财政承受能力和社会公平等因素。
2. 调整幅度
全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总体上调4.5%。
3. 调整范围
本次调整范围包括:
- 2022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 2023年1月1日及以后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4. 调整方式
本次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
- 定额调整:为120元/月;
- 挂钩调整:按照职工本人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2元,最高增加20元;
- 适当倾斜:对高龄退休人员给予适当倾斜,年龄每增加1岁,增加5元,最高增加20元。
5. 调整时点
本次调整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6. 调整后平均养老金水平
调整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为3772元/月,比上年提高161元。全省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为4800元/月,比上年提高210元。
7. 其他
本次养老金调整不涉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8. 温馨提示
退休人员可通过以下渠道查询自己的养老金调整情况:
- 人力社保部门网站;
- 12333人工咨询电话;
- 各地人社部门窗口。
本政策由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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