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职工医疗保险条例最新政策详解
河南省职工医疗保险条例于2022年7月1日起施行,对职工医疗保险制度进行了全面的修改和完善。条例旨在进一步推进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更好保障参保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
参保范围
河南省职工医疗保险参保范围包括:在河南省行政区域内就业的所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他用人单位的职工。具体包括:
企业职工(含民营企业、外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及其他企业)
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
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职工
灵活就业人员
缴费基数
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缴费基数上限为全省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下限为省定最低工资标准。
缴费比例
职工和用人单位按照如下比例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
缴费主体 | 缴费比例 |
职工 | 2% |
用人单位 | 6% |
报销范围
职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包括:基本医疗费用、大病医疗费用、生育医疗费用和工伤医疗费用。其中,基本医疗费用包括:住院医疗费用、门诊医疗费用、特殊门诊医疗费用、康复医疗费用、辅助生殖技术医疗费用等。
报销比例
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级别、就医类型、个人账户余额等因素确定。具体报销比例如下:
就医类型 | 医疗机构级别 | 报销比例(按费用总额) |
住院 | 三级医院及以上 | 80% |
二级医院以下 | 75% | |
门诊 | 三级医院及以上 | 60% |
二级医院以下 | 55% |
个人账户
职工医疗保险建立个人账户,职工缴费的部分全部计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资金可在定点医疗机构用于支付医疗费用,也可用于购买相关商业保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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