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常见问题解答
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对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本文旨在解答《实施细则》中常见的相关问题。
《实施细则》的适用范围
《实施细则》适用于在河南省行政区域内就业的职工,包括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的职工。
工伤的认定
《实施细则》明确了工伤认定的程序和条件。职工发生事故后,应当及时向用人单位报告。用人单位应当在接到报告后30日内成立工伤认定委员会,对工伤情况进行调查认定。工伤认定委員会由用人单位代表、职工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
工伤待遇
根据《实施细则》的规定,工伤职工可以享受医疗救治、康复治疗、住院伙食补助、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护理费、交通费、装配假肢和其它辅助器具费等待遇。
争议处理
对于工伤认定和待遇争议,《实施细则》规定了争议处理程序。职工对工伤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工伤认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可以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其他常见问题
《实施细则》中还对工伤保险基金的筹集和使用、工伤预防和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
以下表格列出了《实施细则》中常见问题及相应解答:
问题 | 解答 |
---|---|
工伤认定的程序是什么? | 事故发生后,职工向用人单位报告,用人单位在30日内成立工伤认定委员会进行调查认定。 |
工伤职工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 医疗救治、康复治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 |
工伤争议如何处理? | 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可以申请仲裁。 |
工伤保险基金如何筹集? | 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 |
工伤预防和职业病防治由谁负责? | 用人单位和政府共同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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